儒家“内在和谐”的追求及其意义
任何一种社会思想,其目的,或者说其主要责任是要解决人类个体的欲求与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减少社会冲突。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思想家,由于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文化环境不同,从而在解决这个矛盾时产生了很不相同的思路。儒家思想是其中一个极有特色的思路,儒家思想在解决这个人类个体的永恒矛盾时,不是象西方的民主法制思想那样把社会规范法律化,通过国家权力来限制人的行为,维护社会规范;也不象某些宗教思想如基督教那样,把遵守社会规范与灵魂得救连在一起,通过上帝的权威。使人社会规范得到维护;而是把“仁”德当作崇高价值,通过高扬“修身”、“成己”,进而“济众”、“成物”,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同流”这样一条自我完善之路,把一己之“欲”与社会之“矩”统一起来,化解掉自身欲求与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
儒家 社会规范 内在和谐
张德苏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国内会议
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联第四届会员大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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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991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