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程序:服务型政府建构的行政法机制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当前行政改革的目标,“服务型政府”的实质性要求是建立一个现代法治政府。换句话说,在行政法语境下,“服务型政府”就是法治政府。由于正当程序兼具工具性与独立性双重价值,既可保障行政立法的正当与合法,又能实现权力控制与人权保障的法治目标,故正当程序成为现代国家构建法治政府,于法治框架内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有效与必要条件。
服务型政府 行政法 行政改革
解志勇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3-104
2008-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