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法律经济决定论范式

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中国法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开始步入比较成熟的阶段。一般地认为学术研究成熟和发达的标志在于在学科中形成或建构起了具有共识性的研究范式。中国法学为摆脱被指责“法学幼稚”的状况,自觉地进行学术努力。

中国法学 法律经济 研究范式

强昌文 吴宁

安徽大学 同济大学

国内会议

2008第二届中国法治论坛

北京

中文

149-159

2008-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