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历史街区的人文性规划实践理论架构初探——以三峡历史街区再造为例

空间的文化形式,意指空间形式具有承载文化象征意涵的功能,空间的作者及读者在其认知过程中,可以感知体验并辨别出明确的文化性格属性。Amos Rapoport指出“建造住屋是个文化现象,它的外形和组织受其所属的文化背景极大的影响……民俗传统直接而不自觉地把文化——它的需求和价值、人民的欲望、梦想和情感转化为实质的形式……是展现在建筑和聚落上的人民的‘理想’环境”。但Rapoport强调的“住屋”本身就是文化现象,是来自于生活的实质需求和文化价值观的整体性表征,是由空间使用者自力兴建而非透过设计专业者中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使用者即为“设计者”,对于文化性格的传达是“自然而然”的,具有相当的纯粹性。不同的文化社群有其各自组织环境的时空背景,及传达意义的特殊方式,背后反映的是独特的家庭结构,网络以及特定的象征体系,体现在外的具体形式是由潜在的概念系统所规范。因此,“传统住屋”文化形式,本质即是一种“文化取向的设计(Culrure Specific Design)”(Rapoport,1976: 7-35),在“形式—意义”的传译过程中,并无“专业设计者”的介入或干预。

历史街区 人文性规划 文化形式

徐裕健

华梵大学建筑系 文化资产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第七届海峡两岸传统民居理论(青年)学术会议

台北

中文

1565-1571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