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加强地质工作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地质找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不足,良性的地质工作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地勘单位改革滞后,归根到底是法律制度不健全。保障和促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必须加紧构建地质找矿法律体系,按照基本法律利专门法律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工作,研究制定《地质凋查法》等,全方位加强地质找矿法律制度建设。

地质找矿 法律制度建设 构建法律体系

吴永高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处

国内会议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青年分会2010学术年会暨换届大会

海口

中文

42-45

2010-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