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促进安监工作发展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近四年来,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初具规模,并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对于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自2005年以来,我国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安全生产监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部分法律法规、安全措施还不十分配套,因此提高监察执法水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维护和服务于改革开放的大局,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炳来
山东省海阳市安监局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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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268
2006-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