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门参与:科技管理体系的多元化模式
现行科技管理体系中,因其实施主体均是公权部门即政府部门,实际运行暴露诸多体制性问题,使得公共服务和科技资源配置不公平.为探索科技管理创新路径,引入以第三部门科技共同体为主体,承接科技项目评审及科技评价等部分职能.文章从第三部门概念、科技共同体构成入手,借鉴科技发达国家实践,通过理论探讨及实证式研究,就其行政制度安排,既有政府职能、又有社会多主体参与管理的双重体制模式及其可行性进行论述.结论是建立多维度、多形式与分工式的合作模式和管理平台,有利于发挥科技共同体的学术性、独立性和科技信用资本作用,开放话语权和民主决策权,将专家资源和政策机制的作用挖掘出来,提高政府科技管理的公信度与公平性,体现有序参与和公共问责的涵义.
科研管理 体制机制 第三部门 社会参与
李靖 高崴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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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2010-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