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药品、缺陷药品、不合格药品、问题药品的法律辨析及立法建议
目的:为修订《药品管理法》假劣药定义提供研究方案及其理论基础;方法:通过研究假劣药品、缺陷药品、不合格药品、问题药品的本义及其相关关系,提出《药品管理法》假劣药定义修订方案;结果和结论:对假劣药品等概念的本义进行研究,是修订《药品管理法》假劣药定义的基础,建议立法上引入缺陷药品概念,修订增加包括假劣药在内的缺陷药品法律定义。
《药品管理法》 假劣药 立法建议 修订方案
姜舜尧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杭州 310012
国内会议
天津
中文
1-9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