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参与直购电交易机制分析

大用户直购电是指大用户和发电商通过直接签订购售电合同进行电力交易的双边行为,是展开电力购销的一种交易模式。直购电交易可以打破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的独家垄断局面,使大用户购电自由度得到提高,使低成本发电商的竞争优势体现出来。 本文根据我国最新直购电交易规定,建立了市场主体大用户、发电商及电网公司的收益模型,分析了各参与主体的风险,并推导出达成直购电交易的必要条件。研究结论表明:发电商的收益与直购电合同电价正相关,与差价合约电价和调剂量负相关。大用户直购电收益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相当于上网电价收益。这部分收益与差价合约电价成正比,与直购电电价成反比。第二部分相当于输配电价收益.第三部分为当直购合同电量与实际用电量不等时,大用户由于受到惩罚措施而发生的损失。电网公司收益与大用户直购合同电量成反比,与调剂电量成正比。本文最后对我国直购电交易机制的改善及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希望有益于今后电价改革及电力市场的建设。
电力市场 直购电交易 余缺调剂 输配电价
郭兴磊 张宗益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400044 重庆大学电力能源技术经济研究院,重庆,400044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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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1197
2010-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