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伴生放射性煤炭开发利用中的辐射安全问题及对策探讨
在放射性科研、监测和环评工作中,发现新疆伊犁、和田等地区煤炭中伴生含量较高的铀、镭等放射性物质.伊犁地区燃煤中天然铀的检出率为100%,民用长焰煤铀含量高达32.5mg/kg,煤炭燃烧富集后,煤灰中铀含量高达860mg/kg,总α比放高达5.78×104Bq/kg;和田地区布雅煤田除了几个铀矿体外,矿区部分区域含铀品位达万分之七,γ辐射为正常本底值的60 多倍.伴生放射性煤炭的开发利用,造成开发利用单位以及居民区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污染,危及人体健康.为防止伴生放射性煤炭的开发利用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特对煤炭伴生放射性的情况进行探讨,并提出编制审管标准,加强监管等5 项措施,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伴生放射性煤炭 辐射安全 环境保护
刘鄂 李建辉 时良辰 狄韶斌 赵其文 张占江
新疆辐射环境监督站,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40-2345
2009-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