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上海市职业性急性化学中毒应急救援工作
上海市加强和完善“急性职业性化学中毒应急救援工作”(下称应急救援)按源头预防理念和系统工程方法,早在80年代起至1996年,先后制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规,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是全国最早依法开展应急救援的城市之一;同时制定区域功能、用地规划,行业发展及淘汰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毒害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集中到化工园区,依靠科技利用有害化学物供下游企业使用,以循环经济,化害为利,消除和减少了化学中毒的源头,致使本市重大化学中毒事故基本控制。 用各种方式向公众、企业、劳动者、各级各类专业机构及其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演练;卫生部建立了抗辐射和化学中毒的医疗救治基地,上海市卫生局建有中毒控制中心和金山核化救治中心;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市抗灾救灾办公室分别建有化学中毒救治机构和核化救治工作站;在市政府领导和指挥下,整合各方资源,协调、协作和协同加强和完善上海市的应急救援工作,在本市和支援外省市应急救援中取得良好成效。
职业性急性化学中毒 应急救援 医疗救治
周顺福 陈良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中毒控制中心
国内会议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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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010-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