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排污口选址原则探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陆源污染物排放人海量逐年增加,我国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严重。目前我国大部分排污区基本设置在河口、海湾内或在10m以浅的近岸海域,并且2007年我国87%排污口不能达标排放,这无疑加重近岸海域的污染。因此,在对现有排污口进行有效整治的同时,新排污口的科学选址对改善我国近岸海洋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新排污口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1)深水排放(水深大于10m);(2)河口和海湾内等海洋生态敏感区不宜设置排污口;(3)排污口所在海域应具相应的海洋环境容量;(4)排污海域具有良好的水动力条件;(5)排污口应远离生态敏感目标设置。
海洋排污口 选址原则 海洋环境
彭昆仑 贾后磊 冯伟忠
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300 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广东 广州 51030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0-62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