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上海市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与相关补偿政策研究

目标:实证研究药品加价率下降后,医院经济运行及医药费用的变化,并提出实行药品零差率相关补偿政策。资料与方法:对本市医疗机构2003-2008年财务报表数据(含复旦附属医疗机构)进行定量分析。结果:实证研究表明,在实行2006年的控制药品加价率政策下,我市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率已从33%的水平显著下降至17%;药品收入仍然是医疗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随着药品收支结余的减少,有37%的医疗机构出现了亏损;医药费用并没有因药品加价率的降低而节省;若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我市所有医疗机构所需补偿约30亿元/年;经测算,不同补偿渠道的补偿结果将会对患者医药费用产生不同影响。建议:实行药品零差率后的补偿模式应为综合补偿模式,通过政府财政出一点、医疗保险分担一点、药事服务收费补一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一点,建立医疗机构主动合理控制药品费用的长效机制,既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行,又减轻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

医疗机构 药品加价率 零差率 补偿政策

金春林 陈卓蕾 赵靓 贺黎明 荆丽梅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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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三次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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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