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筑寿命”、“设计使用年限”与“短命建筑”

建筑物的“自然寿命”(简称“建筑寿命”)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是建筑结构设计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有着严格的定义,并通过技术标准予以规范;而前者并没有公认的定义,我国目前也没有关于“建筑寿命”的准确统计数字。根据人们一般对“建筑寿命”的理解,应该是建筑物从建成使用直至最终废弃拆除的全部时间,其中当然包含了建筑物的全部使用时间。

建筑寿命 设计使用年限 保修期 短命建筑

史志华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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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结构设计安全与持续发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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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