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推进农村防雷立法 创建和谐美好新农村

防雷减灾法制化建设工作发展历程回顾:1997年1月18日,广东省人大率先颁布全国第一部地方气象法规《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十三条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主体、管理范畴等作出明确规定,广东防雷减灾工作由此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农村 防雷立法 防雷减灾工作

唐星宇 潘耀清

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广州 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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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