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费用总额预付制下的医保管理方法探讨
我市于2009年11月开始对三级医疗定点机构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特)诊总额预付管理”的改革,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工作管理、医疗质量、内部运行管理、医保基金控制、社会满意度等诸方面带来很大挑战,在门诊总额预付改革的管理应对中要积极做好应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医保发生费用数据的统计监测与调控、重点对药品及检查的使用进行管理,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控制医保费用,降低次均发生费用。积极与医保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与联系,在实践中完善医疗管理工作。
门诊费用 总额预付制 挑战 管理应对
乔岭梅 段乔怡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409-411
2010-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