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用化妆品与全成分标识
从2010年6月7日起,中国化妆品进入了全成分标识时代,包括发用品在内的所有化壮品包装上需真实地标注全部成分的名称。全成分标识在欧美及日本等国家早已实行,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方便消费者避开自己过敏的原料,选择自己喜爱并适合自己的产品.然而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全成分标识可能在知识产权、公共形象以及产品差异化方面带来影响。本文重点论迷全成分标识时代如何避免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及如何避免慢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发用化妆品 全成分标识 知识产权
杨建中
美健创新(神户)有限公司 中國化妆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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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
2010-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