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际气候谈判困局与东亚合作

国际气候谈判目前已陷入困局。哥本哈根会议所出台的《哥本哈根协议》除了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之外,在共同愿景、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等问题上也同《巴厘行动计划》授权目标有较大落差。国际气候谈判当前迫切需要待解的问题是:尽快使《哥本哈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细化其内容。在未来国际气候合作中,东亚国家间有着广泛共同利益,可以有所作为。机制建设是东亚地区气候合作的基础,探索不同类型的机制并使之常态化是未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

国际气候谈判 东亚合作 机制建设

张磊 庄贵阳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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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07

2010-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