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输卵管因素”行IVF-ET助孕失败后自然妊娠谈“输卵管因素”诊断标准
在女性不孕患者中,输卵管性不孕者约占其中1/3,它是女性不孕治疗中难题之一。近年来随着人工流产等宫腔操作增多,性传播疾病引起的盆腔感染、盆腔结核等发病率升高,使输卵管性不孕患者数量呈现增加的趋势。在经过初步诊疗后,临床医师往往会选择以IVF-ET作为最终的方法。然而,在因“输卵管因素”行IVF-ET患者中,助孕失败后自然妊娠的情况仍可发生。患者助孕后之所以发生自然妊娠,可能与放弃或者结束治疗后心理状态发生变化有关;还可能与所应用的各种药物调整自身内分泌;或病变输卵管功能的自然恢复等诸多因素有关。然而在文献报道中,助孕后发生自然妊娠的患者皆不是输卵管绝对梗阻的患者。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情况,有较大程度是由于对输卵管通畅度的评价不够准确所致。
输卵管因素 IVF-ET助孕 自然妊娠 诊断标准
郭琼 连方
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济南 250014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殖中心,济南 250014
国内会议
哈尔滨
中文
101-102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