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起草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几个问题
本文对起草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为了制定一部完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管机关即已启动初步工作,当时曾提出了一部包含94个条文的建议稿,并先后多次召开过不同规模的讨论会。最近提出了一份新的仅含56个条文的草案,并就这个草案接连召开了两次研讨会。参与制定我国一部堪与国际社会当代许多甚具代表性的立法比肩而立,同时又很切合我国重要的国际地位和我国国情的国际私法,也是我们多年从事国际私法研究工作的目标。本文的第一个稿子已于此前呈报主管机关,供讨论会参考。这里发表的,又作了许多重要的补充。但成稿时间仍感仓促,提出的种种意见和建议很可能多属书生之见,亦可能与立法机关及国际私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相悖,凡此种种,均请惠赐指教,亦盼读者不吝批评。
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 国际私法 法律适用
李双元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2-9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