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立法思考

《侵权责任法》获得通过后,立法重点已转移到《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制定上来。本文阐述了改革现有冲突规则的必要性,并对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立法目标、指导原则与思想、立法内容、立法技术和方法进行了前瞻性的探讨。作者主张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制定应以系统化、现代化、科学性和必要的开放性为目标,应以最密切联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之间公平的实现与利益的兼顾、内外国法律体系的平等对待以及较弱方当事人的保护为指导原则与思想。同时,应恰当地运用比较法方法和立法技术。

涉外民事 民事冲突 国际私法 法律适用

陈卫佐

武汉大学 德国萨尔大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43-57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