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法典中国际商法法律渊源之条款设计——以独立、统一和自治的国际商法为理论视角

本文对民法典中国际商法法律渊源之条款设计进行了探讨。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国际商法在国际商事案件中的适用都持积极态度。民法典草案规定当事人可以明示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这比民法通则将国际惯例作为补漏规则适用前进了一大步。从独立、统一和自治的国际商法理论视角出发,民法典还可以赋予国际惯例更高的地位,作出更具前瞻性的规定。

国际商事 商事仲裁 国际商法 民法通则

左海聪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58-69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