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国际私法中的直接规范和“直接适用的法”

本文对国际私法中的直接规范和“直接适用的法”进行了分析。国际私法中的直接规范,即其他学者所称的“实体规范”,是国际私法中一种非常重要的、直接规定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范,其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适用需要有间接规范的指引。学者们主张的所谓国际私法中的“直接适用的法”的概念不明确、理论不科学,或者属于传统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直接规范、或间接规范;或者根本就是国际经济法规范,不属于国际私法的范畴。国际私法中并不存在“直接适用的法”。

涉外民事 民商关系 国际私法 法律适用

谢石松

中山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312-320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