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直接适用的法”的在我国的实践及立法建议

本文对“直接适用的法”的在我国的实践及立法进行了探讨。“直接适用的法”是指无须援引法院地冲突规则而必须直接适用于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它已经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得到运用并在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国际公约中加以规定。我国有相关的司法实践,但尚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在立法中加以明确。

涉外民事 民商关系 国际私法 法律适用

田晓云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321-329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