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涉港澳台区际侵权关系法律适用立法问题研究

中国“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归我国,使中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四个法域”的复杂局面。在香港与澳门回归祖国近十年中,由于我国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没有相关立法,故造成司法实践中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本文对内地以及港澳台区际侵权关系法律适用立法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我国区际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提出了涉港澳台区际侵权关系法律适用立法建议。

民事纠纷 区际侵权 法律适用 港澳台地区

冯霞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私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417-424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