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家庭法的统一化
本文对欧盟家庭法的统一化进行了评述。家庭法是欧盟民事司法合作的主要领域。在欧洲家庭法协会(CEFL)的推动下,欧盟在婚姻事项、父母责任、扶养等家庭法问题的统一立法取得积极成果。从2001年的《布鲁塞尔条例I》到2009年的《有关扶养义务的管辖权、准据法、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及合作条例》,欧盟家庭法的统一化的程度日益提高。此外,欧洲家庭法协会在家庭法领域起草的若干共同原则,反映了欧洲比较家庭法的最新发展进程,也促进了欧盟在婚姻事项、父母责任等实体法的统一和协调。
国际私法 欧盟国家 司法合作 家庭法
汪金兰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651-655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