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信托公约》述评——兼论其对完善我国信托法律适用制度的启示
本文对《海牙信托公约》进行了述评。《海牙信托公约》的内容极具特色,它以信托自体法为核心,规定了一整套关于信托的冲突法规则;同时考虑到信托制度本身仍未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承认的事实,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信托的承认规则。公约对无信托制度的国家来说,为其认识信托制度提供了机会,为其处理国际信托事务提供了指导,为其适用信托冲突法规则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创新;对有信托制度的国家来说,公约有利于信托制度的承认和信托冲突法规则的统一。而公约对完善中国信托法律适用制度的启示是:既为我国制定信托冲突法规则提供了立法蓝本,也为我国加强与世界其它国家在信托事务方面的国际合作提供了契机。
国际私法 信托制度 法律适用 《海牙信托公约》
高兰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 430073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737-755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