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欧盟企业并购控制效率抗辩问题研究

本文对欧盟企业并购控制效率抗辩问题进行了研究。欧盟立法很早就涉及到效率问题,但是直到2004年新并购条例和横向并购评价指南的实施才明确承认了效率抗辩。欧盟效率抗辩的条件包括效率必须是可证实的,必须是并购所特有的,必须惠及消费者。我们应该借鉴欧盟的做法,积极构建以《反垄断法》为主体,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行政规章为补充的效率抗辩法律制度,我国目前不宜采用消费者福利标准,而应该采用加权剩余标准。

商业管理 反垄断法 并购控制 欧盟竞争法

杜志华 蔡继祥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806-814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