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冲突规范在竞争法域外适用中的作用及其特点
本文对冲突规范在竞争法域外适用中的作用及其特点进行了分析。目前各国在实现竞争法域外效力方面,基本上是采取了一种管辖权选择的方法。也就是通过片面地扩大本国管辖权范围,在取得管辖权的同时实现适用本国竞争法的目的。因此,各国在制定或修改本国的国际私法时往往单边确定自身的管辖权,同时适用本国竞争法规制国际垄断行为,这就可能导致适用法律上的武断性,在实践中也常常容易引起其他国家的对抗和抵制,造成国际间关系紧张。更为突出的是,这种单边确定管辖权的方法会进一步导致竞争法领域法律冲突的激化,在管辖冲突、适用法律冲突以及承认与执行冲突方面难以解决。因此,对于竞争法这个具有“准公法”性质的法律部门,运用冲突规范来解决这种特殊的法律冲突无疑是一种新的尝试。
国际商法 商业竞争 法律适用 管辖权制度
林燕萍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研讨会
天津
中文
866-877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