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面积单位“667m2”替代“亩”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667m2”替代面积单位“亩”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用“667m2”替代“亩”不科学、不准确、不符合习惯和不方便认读和理解,提出可考虑直接将“亩”作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建议。

法定计量单位 面积单位 667m2 亩

熊水斌 彭桃英

河海大学期刊部,南京 210098

国内会议

第七届长三角科技期刊发展论坛

杭州

中文

133-134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