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预防企业犯罪

正如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一样,笔者认为“犯罪企业”,的内部结构也与正常企业不一样,当外部条件适宜时,该企业就会犯罪。本文就是把社会责任作为考察“犯罪企业”的一个指针,使得有可能通过改造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企业犯罪的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犯罪 内部治理结构

蒋森林

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530022

国内会议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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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806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