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金融危机下恶意破产犯罪的规制与防范

法律对恶意破产行为的规制尚须完善,但仅靠立法的完善来遏制金融危机下日益增多的恶意破产现象、保障企业正常有序的退市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相关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重视和配合,如政府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助,将他们恶意破产的想法扼杀于萌芽阶段;法院在审查明显涉嫌恶意破产,但又缺乏确凿证据的破产案件时,要抱以维护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审判理念,尽量避免宣告破产,而是在对债权人利益相对兼顾下,尽量走重整之路。总之,作者对恶意破产行为的遏制还任重道远。

金融危机 破产犯罪 债权人利益

林锋

福建警察学院 侦查系

国内会议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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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822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