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枫桥经验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的预防犯罪的经验,亦称枫桥理论,是枫桥人民在实践中摸索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受到理论界及各级党委政府精心培育的,并由毛泽东同志亲手树立起的一面旗帜。综合治理是枫桥经验最基本方法,综合治理起源于枫桥经验,并随着枫桥经验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治安实际情况出发将综合治理上升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践己经证明综合治理已成为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措施。应当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取得了较为显著成绩,但其在各地的发展中并不平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综合治理措施作用的充分发挥,正视并积极解决这些问题是每个关心社会治安稳定的人的历史责任。值此枫桥经验诞生45周年之际,笔者结合学习枫桥经验及基层综合治理之实际,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体会。

社会治安 预防犯罪 综合治理

张应立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浙江宁波 3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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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