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抢夺型犯罪的流动性观察与反思
也许自初民以来,人类社会就始终面临着协调秩序与自由的永恒难题。在我国传统的乡土社会,由于社会二元结构的对称性和互惠关系的使然,秩序与自由的关系得到历史性协调。但近世以降外资入侵,传统社会分散的乡村小工业无法与外生的城市集约型大工业相抗衡,传统社会互惠关系随之解体并进而导致社会结构的瓦解和重组。在这一复杂而长期的历史转型过程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社会流动性的再造和加深。城乡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劳资分离的表象。因此,劳动和资本的结合就表现为社会的流动性。从理论上而言,凡是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犯罪,与社会流动性相共生的犯罪流动性问题就会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转型性问题。但问题是,上述理论假设在现实社会中是否成立呢?换言之,在现实犯罪图景中流动人日到底扮演怎样一种现实角色呢?笔者以抢劫抢夺型犯罪为观察样本,试图揭示其中所涵泳的犯罪流动性问题,从而为制定预防控制抢劫抢夺犯罪对策提供有益的启发。
抢劫抢夺犯罪 社会结构 犯罪流动性
井翠翠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绍兴
中文
1074-1080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