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及改善设想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高发态势和一系列新的特征,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世界性社会问题。我国对违法犯罪少年的传统矫正模式在新形势下遇到了严峻挑战,不能有效地发挥矫正功能。犯罪原因的多元性、多层次性以及少年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对少年犯采取更为科学和人性化的矫正方式,而社区矫正正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矫正方式。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措施,可以降低重犯率,减少罪犯在狱中交叉感染和实施暴力的机会,并可让犯罪人获得基本技能和工作经验,重新走进社会。 让未成年人在开放式的环境中受到改造,相较在监狱中理应具有更好的效果。我国已经逐步推行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制度。由于国情的不同,经济发展和文化的差异,国外的相关经验也不能完全照搬用于中国的实践,必须在试点工作中摸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本文主要分析了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即缺乏关于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社区矫正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措施的法规:社区环境与社区矫正所需要的环境存在一定差距,管理上落后;社区矫正的实施体制尚不能很好适应矫正的需要;缺乏有针对性的矫正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区矫正项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完善的建议: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立法,为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提供法律保障;厘清社区矫正的主体,明确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主体地位;加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建设;充实社区矫正项目,增加针对性,加强社区矫正的实效性;发挥学校的力量。

未成年人犯罪 社区矫正 违法犯罪 法律保障

马俊

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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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559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