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系统化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9年)》提出:“严格执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方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工作机制”,如何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是各级检察机构面临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直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事监督等各环节的工作过程和方式,包括工作机构与人员、工作对象、工作程序、工作原则与规则四方面内容。办理未成年案件的工作机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委派专人办案或者试行“未成年刑事污点限制公开”等政策只是其中的某个环节,完善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工作机制的方向应该是系统化。
检察机关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案件 工作机制 刑事政策
叶小琴
武汉大学法学院 中国犯罪学学会
国内会议
绍兴
中文
309-323
200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