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律的原典与原典的法律

“原”字的本意是水泉,水的源泉,即今天的“源”字。由此而衍生出对事物的本源也称之为“原”,或本原。进而推究、探索、研究之行为也被称为“原”。本文介绍了由经史文化所创建的原典文化,浅谈了中华法系的原典,探讨了一脉相承的原典法律。

中华法系 中国法律史 原典法律 经史文化 法律文化

王宏治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史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学暨2009’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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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640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