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司法观与中国传统司法精神
汉代司法观是对先秦司法观念复兴、整合所形成的一系列司法观。 其包括公平、公正、无讼的司法价值观;“禁暴卫善”的司法功能观;“官吏守文、大臣释滞、君主权断”,慎刑、恤刑,德礼教化的司法运行观等多层次的司法观念。汉代司法观及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对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传承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认真审视汉代司法观与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内在关系,对于树立当代司法精神,促进司法的良性运行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中国汉代 司法价值观 司法功能观 司法运行观 传统司法精神
胡仁智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834-839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