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陪审制度的比较——理念、精神与法律现代性反思
西方的陪审制度可谓源远流长,陪审团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至中世纪的法兰西王国。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接近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而与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有所不同。西方陪审制反映了重程序,轻实体、平民治国的治国理念;我国的陪审制反映了重实体,轻程序、精英治国的理念。在法律现代性的条件下,我们要吸收借鉴西方有益的陪审制经验,同时要注意法学知识专业化与司法正义之间的潜在矛盾,在借鉴外来资源的基础上,着重处理“中国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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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存利
山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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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947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