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律令·贼律》中所见罪名及其法律精神研究
《二年律令》是吕后二年颁布的法律,其《贼律》篇中反映了大量的罪名,涉及到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秩序、官吏渎职以及人身安全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当时比较先进的立法技术,并可与《法经》、秦律以及唐律做比较研究。从中也可以反映出汉初的法律思想、刑罚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问题,为我们研究汉初的法律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二年律令》 《贼律》 罪名 法伦理 官吏渎职 刑罚原则
连宏
长春理工大学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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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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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012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