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律例刑讯规定之异同
刑讯作为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制度,在唐明律例中都予以严格规范,其内容包括刑讯的程序和条件、刑具的种类和标准、刑讯的限制和处罚等等。明代的刑讯制度基本以唐代为原型; 但是在立法技术、刑讯手段和证据制度上,与唐代相比又有若干变化。这反映出在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背景下,滥用拷讯与遏制刑讯之间的冲突,以及道德同情与合法暴力之间的纠葛。
唐代律例 明代律例 刑讯制度 口供 中国法制史 证据制度
徐忠明 杜金
中山大学 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105-115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