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宋代招夫婚的法律问题

在传统中国社会,女性在结婚以后应该到丈夫的家庭中生活。但是在女家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也有男子到女家生活的,这被称之为招赘婚。本文所要探讨的招夫婚是指寡妇再婚时,将后夫招到前夫之家的情况,这位后夫在宋代被称为“接脚夫”,日本学者滋贺秀三称这种情况为招夫婚。本文也采用这一说法。招夫婚改变了妇女婚后到男家生活的传统习俗,这带来了不少新的社会和法律问题,本文拟通过对法令规定与司法判例的探讨,以了解宋代对招夫婚是如何进行法律调整的。

宋代 招夫婚 接脚夫 婚姻法律 法律调整

屈超立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学暨2009’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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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9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