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部门法的肇端——《大清新法令》(1901-1910)文本初探
近代史上,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逼迫之下;在西方传教士的文化传递之中,西方文明以不可阻挡之势进入中国。“西学东渐”成为清末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的转型,国家官僚体制的确立,法制近代化的帷幕渐渐拉开。如何看待百年前开始的中国法制近代化?这是中国几代学者孜孜探求的课题。事实上,中国法制近代化始终伴随着中华法系的死亡与再生、移植外国法与坚持本土化、继受法与固守法相融并蓄的发展轨迹。无论怎么说这个过程至今还在继续。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法制近代化既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又是一个当代的课题。
近代中国 部门法 大清新法令 中国法制史 继受法 固守法
王兰萍
商务印书馆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164-172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