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诉讼制度考察

东省特别区域法院是北洋政府于1920年收回俄国在中东铁路及其附属地的治外法权后所设立的特别法院,专门受理无领事裁判权国人民,尤其俄国人之间以及华人与俄人之间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东省特别区域法院成立后,制定了各种较为独特的诉讼制度,如清理旧案制度、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法官遴选和谘议调查员制度以及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制度等,以适应涉外案件审理的需要。这些诉讼制度为实现审判方式由俄式向中国审判方式的过渡奠定了基础。

东省特别区域 治外法权 谘议调查员制度 诉讼制度 审判方式

郭海霞

东北农业大学 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学暨2009’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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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462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