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破产重整程序中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

2006年8月27日,新《破产法》突破性的建构了破产重整制度。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与破产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实现企业再建。《破产法》生效以来,重整制度已经多次试水,其中的不足也逐渐露出水面。本文笔者将简要阐述自己对几家企业重整程序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看法。

《破产法》 破产重整程序 债务人 破产清算

张海 漆小川 宋青海

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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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