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证券公司破产财产分配中若干特殊问题处理之探析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平等清偿的程序。自2004年8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施治理以来,28家被采取行政处置的证券公司绝大部分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中大鹏证券、南方证券等证券公司已成功实施了一次或多次破产财产分配。在证券公司破产实践中,由于证券公司本身的复杂性导致了破产财产分配中出现了不同于一般破产案件的特殊问题。笔者结合近年来承办证券公司破产案件的经验,就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略陈管见,以求教于同仁。

证券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 债权人 破产清算

许灵 许胜锋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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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27

2008-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