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探索规范破产审判工作的具体做法

多年来,本院始终把依法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健康运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近年来破产案件特别是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大幅上升、适用法律及政策问题十分复杂、破产债权清偿率较低,以及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突出的情况下,本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与政府协调配合,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了一大批企业破产案件,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本结构的优化,实施国企改革和重组战略,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产业结构调整 企业破产 审判工作 法律规定
朱国全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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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716
2008-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