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作为法律之德的法治——为一种“薄的法治”概念辩护

法治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治理,人类社会的法治必有一个“重叠共识的中心”,这个中心就是“作为法律之德的法治”。这是一个“薄的法治”概念,利用它,我们可以明确法治的核心要素和基本难题,有了它我们看到了法治与各种社会理想、不同文化传统、多元价值目标兼容的复杂关系和各种可能的方案。上述二者都是当代世界,包括中国法治最为关键性的问题。本文的目的在于澄清法治问题之所在,终极关怀在于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 社会治理 法律道德 自由主义论 终极关怀

徐继强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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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