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信仰”与“宪法信仰”—一种基于宪法的法信仰理论
法律信仰曾经引起了我国法学界的热烈讨论,但是这个概念一经提出,就面临着自身难以解决的逻辑难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弄清楚法律信仰的对象究竟是什么。法律信仰的对象只能是自然法,而不能是实证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使用“法信仰”的概念比法律信仰更加准确.而作为法信仰的现实归依,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被信仰的品质,因此,树立对于宪法的信仰,是我国当代法信仰的核心关键所在。
法信仰理论 宪法信仰 实证法
王斐
山东大学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44-50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