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不动产为什么要登记——以1949年之后中国土地登记为例的历史考察

在不同的时期,中国的土地登记有着不同的目的;在同一个时期,中国的土地登记有着多元的目的。1949年以来,中国的土地登记分别经历了建国初期的以推动生产力发展为根本目的到改革开放之后以实施土地管理和确认、保护土地产权为主要目的,再到2002年以来彰显公示物权变动、保护土地物权交易安全的目的。中国未来的土地登记将仍然具有多元目的,其中,确认、保护土地物权和保护土地物权交易安全将会成为两大主要目的。至于土地登记的行政管理目的能否被削弱,要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设置而定。

不动产登记 土地登记 物权确认 物权保护 物权交易安全 行政管理

张迎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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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337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